2018年7月31日武汉市中鑫弘博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意见等要求,组织召开了“航空侧路片危房改造(汉口 新界广场)项目”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检查会。验收检查组由武汉市中鑫弘博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武汉聚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等及三位特邀专家组成(验收检查组名单附后)。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和专家实地踏勘了工程项目现场,查看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工程概况及其环保管理要求执行情况的介绍和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重点内容的汇报,查阅并核实了有关资料,结合现场查看情况,经认真讨论和评议,形成验收现场检查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 建设地点、规模
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江汉区航空路地块,北侧为青年社区,西南侧为航空侧路,西侧为航空小区,东侧为电业社区。项目总投资为 213145.03 万元,规划用地面积为 39503m 2 ,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 177764m 2 ,地下总面积 65000m 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五层大型商场(地下室为两层,两端为16层,17 层塔楼)、8栋34 层住宅楼、2个配电房、1栋2层公共设施用房及地下车库等;实际建筑内容为4栋34层、1栋42层、2栋43层住宅楼,1栋2至22层、一栋2至19层商业及办公楼,1栋2层商业、1栋1层开闭所,总建筑面积 252010.47m 2 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177922.52m 2 ,不计容建筑面积74087.93m 2。
2. 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该项目2012年由湖北永业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武汉市中鑫弘博置业有限公司航空侧路片危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2年9月26日,武汉市环保局以武环管[2012]133号文件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了批复。
3. 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213145.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68万元,占总投资的3.6%。
4. 验收范围
对4栋34层、1栋42层、2栋43层住宅楼,1栋2至22层、一栋2至19层商业及办公楼,1栋2层商业、1栋1层开闭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组成 |
建筑 |
环评设计情况 |
实际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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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工程 |
商业裙楼 |
地上5层裙楼,地下2层地下室 |
2层商业裙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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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塔楼 |
商业裙楼上16层 |
商业裙楼上17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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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塔楼 |
商业裙楼上17层 |
商业裙楼上20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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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 |
8栋34层住宅楼 |
4栋34层,2栋43层,1栋42层住宅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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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工程 |
物业管理用房 |
2层 |
2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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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身设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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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位 |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8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42个,自行车停车位1089个 |
地上机动车停车位80个,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142个,自行车停车位108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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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 |
供电 |
配电房 |
2栋1层 |
2栋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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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柴油发电机 |
1台,容量500kw电源 |
无该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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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 |
2台水泵 |
3台水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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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工程 |
污水处理系统 |
化粪池 |
每栋住宅楼下配置一个化粪池,商业区下设置3个化粪池,公寓塔楼设置一个化粪池,办公塔楼设置2个化粪池 |
共设置6个化粪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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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油池 |
地下二层设备间设置隔油池1个 |
共设置15个隔油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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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系统 |
生活垃圾收集点 |
小区内设置加盖式分类垃圾桶 |
小区内设置加盖式分类垃圾桶;垃圾收集系统还未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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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收集排放系统 |
地下车库废气 |
设置通风系统将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强制排出 |
设置通风系统将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强制排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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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废气 |
35米高排气筒 |
项目无锅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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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区餐饮油烟 |
集中式排烟烟道 |
集中式排烟烟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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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 废水: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住宅区生活污水、商铺污水、办公楼生活污水、餐饮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由化粪池收集,含动植物油的餐饮废水进入具体项目自设的隔油池预处理后汇入化粪池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汉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府河(黄花涝~入江段)。
2.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居民生活产生的油烟、天然气燃烧废气、停车场产生的汽车尾气。住户烹饪时产生废油烟气经家用抽油烟机收集净化后通过预留的排风道抽排至楼顶高空排放,商业区引进的部分餐饮企业产生的油烟经油烟装置处理后经预留的排风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抽风机抽送至中央绿化带 2.5 米高的通风竖井对外排放;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抽风机抽送至中央绿化带 2.5 米高的通风竖井对外排放。
3. 噪声:运营期的噪声主要为商铺噪声、泵房水泵、配电所变压器以及进出车辆噪声。商铺噪声主要来自于人员的活动噪声,通过在商业服务设施的布局、宣传上创造一种安静的氛围及约束商家不利用音响或其他高噪声的方式进行促销活动等方式降低商铺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通过加强对车辆的管理、限速禁鸣、绿化带衰减等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泵房、配电所变压器设置在专门的设备房内,利用钢筋混凝土的框架结构来屏蔽噪声,同时采用吸声材料进行处理来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餐饮垃圾及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通过小区内设置分散收集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消毒干化后的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集中外运处理(见附件 4);餐饮垃圾中厨余垃圾收集后每日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动植物油脂交由具有废油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监测结果表明,2018年7月11日至7月12日连续监测 2 天,该项目废水排口★1~★3 化学需氧量、pH 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石油类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能满足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 4 中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氨氮、磷酸盐排放浓度日均值均能满足 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要求。
2.噪声:监测结果表明,2018年7月11日至7月12日连续监测 2 天,项目南侧厂界▲1 和▲2 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满足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 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3-▲8 监测点位噪声测量值满足 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 2 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航空侧路片危房改造(汉口 新界广场)项目工程内容和环境保护设施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意见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性质及环保设施无重大变更,验收组结合现场检查情况,认为在建设单位妥善解决目前存在的环境问题前提下,该项目总体符合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条件。
航空侧路片危房改造(汉口 新界广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现场检查组
201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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